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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平台

     更新时间:2025-01-14 10:44:09
一、水源地基础情况主要针对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水源地的基础信息、取水情况。
(1)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包括水源地名称、地理位置及地理坐标、水源类型(如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取水量等。
(2)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状况。包括水源地类型、建设时间、工程设计采水量、实际取水量、采水方式等;水源地类型中是否属于应急水源进行注明。
(3)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所在水系或河流湖库自然属性的调查,如面积、长度、流量、水位、水深、蓄水量、降雨量等水文数据;所在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图、地形地貌及土壤分布图。
(4)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其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位、岩性、地层、构造、包气带厚度、含水层及包气带、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情况。
(5)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系及其编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编码统一采用全国环境系统水系编码、行政编码、水源类型编码及序号等四层编制。
1、地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
收集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属于地表水水源:包括目前已经进行监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表2和表3种各项指标。此外,湖泊、水库水源地,补充总磷、总氮、叶绿素a和透明度四项指标。
属于地下水水源:包括目前已经进行监测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中各项指标。
2、县级市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
已经开展日常监测的县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同城市集中水源地要求。
没有开展日常监测的县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选择PH值、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ODMn、NH3-N、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砷、Hg、Cr、Fe、Mn、Cd、Pb、大肠菌总数、细菌总数等主要指标,开展补充监测。
按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三次。
水质监测点(断面)的布设和监测方法,参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二、建设内容
2.1规划技术路线
2.2监测网络搭建
2.2.1水监测网络
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分为在线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在线监测体系分为点源监测、管网水质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点源监测系统包含企业污水排口水质水量监测系统、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水量及工况监控;管网监测分为企业雨水排口水质水量监控、管网泵站水质水量及控制系统;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河道新鲜水、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下游的地表水在线监测系统、可能受到排污影响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风险防控体系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围堰防控,主要依靠液态危险化学品围堰实现泄露等事故状态下的第一级风险管控;第二级是企业污水处理池收集,当危险化学品泄露溢出围堰,直接进入企业的污水处理池,或企业生产出现事故状态时,生产污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第三级污水处理厂,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工况异常时,出水水质达不到相应标准,未达标的水经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实现“排放不超标,超标不排放”。

图2 监测网络构建思路
2.2.2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
根据内企业重点排污区域情况以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构建土壤、地下水长期监测网络。企业内部土壤、地下水点位监测方案按照《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落实,充分识别企业内部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主要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域或生产设施;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贮存或堆放区域;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转运、传送或装卸区域;贮存或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类罐槽或管线;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排放区域。除去特征污染物只包含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区域或设施外,其他区域或设施周边均应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尽可能接近污染源,每个重点区域或设施周边应至少布设2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为0~20cm;地下水监测井应布设在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深度应根据污染物性质、含水层厚度以及地层情况确定。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和公共管理及服务设施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
工业周边和企业周边土壤监测网络参照国家和我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周边用地监督性监测有关规定确定的布点要求和监测因子落实,在边界外50米处每隔3000米布设长期监测点位,在重点企业厂界外50米处布设3个长期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以和企业特征污染物为主,具体位置可根据地形、企业分布情况等进行调整。
土壤监测通过配备XRF和PID实现,监测频次为每两个月一次。地下水监测每年1次或2次。
2.2.3视频监控网络
将企业已有的危险化学品、废水排口、载货车辆出入的物流门口、固废、车间等视频监控系统接入至统一的平台,没有的或布设不全的要增补视频监控系统;此外,根据情况建设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区域360度实时监控,可对内烟囱排放情况、危化品存储区域、道路运输等可宏观环境状况进行远程视频观察,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与风险隐患。

2.3监管平台建设
监管平台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接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功能,实现风险可视化。监管平台主要包括业务支撑构建平台、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智能监测平台、分级监管平台、污染管控平台、环境应急平台、融合分析平台、GIS分析一张图、决策大屏展示平台、移动应用平台APP、社会服务平台等。
2.3.1业务支撑构建平台
业务支撑构建平台由应用服务运行框架和运行于框架之上的公共服务组件和业务服务组件构成。应用支撑平台利用各种通用性平台实现基础设施层与应用层之间的互通,向业务应用提供业务支撑服务、数据支撑服务和安全支撑服务。
2.3.2环境数据资源中心
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采用虚拟化和商业智能等大数据处理技术手段,对环境管理所涉及的海量、多源、异构数据进行全方位的采集、清理、转换、加载、分析及处理,建设内容全面、业务广泛、数据规范、组织合理的环境信息资源体系,实现各类环境数据的有机整合、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为环境管理、环境信息公开提供数据服务和信息支撑。
2.3.3智能监测平台
1)污染源排放全过程监管系统
①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
②污水治理设施工况监控
③雨污在线监控
④地表水在线监控
2)环境质量综合监管系统
2.3.4分级监管平台
2.3.5污染管控平台
污染管控平台主要包括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环保移动监察执法系统、一般工业固废、危废全过程监管系统、污染防治行动申报系统。
2.3.6环境应急平台
应急联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监控预警、应急值守、应急资源保障、危险隐患管理、态势分析、事故后果模拟、现场救援、紧急疏散、事故善后、应急评估等多个方面。
2.3.7融合分析平台
融合分析平台主要包括水监测概览系统、水关联性分析系统、企业一厂一档、企业环境信用评估、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系统。
2.3.8GIS分析一张图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以遥感、地理信息技术和全球定位技术为手段,实现对环境监测和评价、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统计、环境预测预警、应急指挥等环保业务数据的空间化处理及可视化展示,通过空间化的方式解决环境管理、环境决策等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满足环境管理智能化、网格化、可视化的需求,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空间环境信息支持和管理决策依据。
2.3.9决策大屏展示平台
大屏展示是通过可视化手段对信息、环境评价、综合评价等信息进行集中展示,简洁明了的介绍清楚智慧的建设成果。
2.3.10移动应用平台APP
移动应用APP主要用于将平台端的OA办公、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察执法等搬至移动端,实现便捷办公。移动应用APP使得管理者能随时随地的掌握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状况,包括监测数据、超标情况、现场视频、监察记录等。实现与移动执法系统的无缝对接、整合,环境管理部门在登录一个APP后即可实现企业信用评价查看、执法、办公等一系列操作。